企业数据合规建设从哪里开始?

先盘点数据种类、处理目的、系统、访问人员和第三方流向,再把适用要求落实到分类管理、权限、保存期限、安全措施和事件处置。数据清单、责任人及操作记录有助于持续核查制度是否实际执行。

应对“数据保护专条”之企业数据合规建议

在数字经济时代,数据成为企业重要的资产和竞争优势来源。一些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、使用或披露其他企业的数据,严重损害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合法性。2025年6月27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,其中第 13 条第三款 “数据保护专条”的出台,为企业在数据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方面提供了新的法律武器。

尽管“数据保护专条”对非法技术措施、不正当获取使用行为进行了规范,但没有将最高院典型案例中广受关注的“同质化替代”还是“实质性替代”的判断要件纳入,这就留下了是否需要以数据爬取行为造成“实质性替代”作为判断要件的难点与争议,问题的存在也给特定场景下的数据爬取行为留下了正当性空间。未雨绸缪,平台经营者需做好数据合规措施,律师建议如下:

一、构建数据分级保护体系

二、加强技术措施防御

总结

“数据保护专条”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体系向数字经济的深度延伸,为商业秘密与数据保护提供了更精准的法律工具。企业需把握立法精神,在数据收集、使用、共享中坚守 “合法、必要、诚信” 原则,构建符合自身业务特点的保护体系。未来,随着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推进,司法与执法实践将进一步明确数据权益的边界,唯有合规经营、创新发展,才能在数字竞争中筑牢商业秘密与数据保护的双重防线。

作者:赖宁